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按照《
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的具体要求,即日起正式启动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录入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积分
9月24日前,各学院各部门将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本部门组织的培养项目中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参与获奖情况依照《学生手册》(《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在学生管理系统中核查录入学生综合素质积分。
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参与获奖情况可在校园网本部门网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包括学生所在学院、姓名、学号、职务或所获奖项、奖项级别、团队/个人),并在公示阶段受理学生的意见反馈(公示期9月27日截止),各项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及积分由公示部门负责解释。
各部门将部门公示网站链接于9月24日前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wuxuegong@163.com,邮件主题请用《***部门学生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公示》命名(获奖情况已在工作开展时在部门网站公示过的不需重复公示,只需把2023-2024学年获奖公示链接按要求发送邮箱即可)。学生处汇总各部门公示链接在学生处-公示栏里进行公告,方便全校师生查看。
二、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要求
完成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 |
2024年9月24日前 |
各班开展学生德育素质班级评议 |
各学院 |
2024年9月27日前 |
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学生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 |
各相关部门 |
2024年10月11日前 |
各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制定并公示学院奖励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全体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公示汇总评分、评价结果 |
各学院 |
2024年10月15日前 |
符合各类奖项申请条件的学生申报评奖,各单位审核申请人条件 |
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
2024年10月21日前 |
各单位进行校级奖学金评选,公示各类奖项评定结果 |
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
2024年10月28日前 |
各类奖项评定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审核 |
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
2024年11月4日前 |
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将各类奖项建议结果提交学校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 |
学生处 |
三、关于部分校级奖学金申请和审核流程的说明
1.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组织学院初审,10月15日前学院将初审推荐意见(纸质盖章版)递交学生奖励资助中心。
2.“交叉培养”学生奖学金: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经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和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纸质版)递交学生奖励资助中心。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宿舍:请关注校团委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4.体育标兵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体育类比赛获得一等奖(冠军、前三名)的学生,根据学校体育部获奖公示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特等或一等体育标兵奖申请。学院根据体育部获奖公示和《
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审批。二等体育标兵奖由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制定评选细则并进行评审。
5.美育标兵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文艺类比赛获得一等奖(冠军、前三名)的学生,根据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获奖公示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特等或一等美育标兵奖申请。申请参评二等美育标兵奖的学生请关注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6.其他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关注学生奖励资助中心相关工作通知。
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校级奖学金评审后,请在校园网本部门网页公示,并将公示链接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wuxuegong@163.com,学生处将汇总在学生处-公示栏里进行公告。
联系人:梁老师89534179 bwuxuegong@163.com
学生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