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教务处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4-09-18 |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
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物院发〔2024〕8号)文件规定,全面引入“1+X”培养模式,将职业能力要求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并不断完善与专业相关度高的各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库。各专业可纳入培养方案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每学年调整变更一次,现开展2023-2024学年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更新调整工作。
一、可纳入培养方案认定学分证书范围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资格证书,又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两类。
2.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指教育部等四部门发起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所涵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所列证书)。
3.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特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中的职业资格证书。
4.二级学院自定职业资格证书。特指各学院列出的与专业相关度高的各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企业认可但未纳入前面三类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认定学分标准
初级:0.5学分;中级1学分;高级:2学分
对不分等级的证书,认定1学分。
对需要考取多科成绩才能获取的证书,单科成绩不单独认定学分。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对各专业职业技能认证认定范围和认定学分进行梳理,既准确选择证书分类又不随意扩大范围,准确备注“新增、变更、取消”,认真填写附件《XX学院可纳入培养方案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于9月25日前发送电子版表格至jwc@bwu.edu.cn。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