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面向学生学术讲座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根据《 面向学生学术讲座管理暂行办法》,各单位要根据教学、科研以及提高学生专业素质等方面的需要,积极聘请国内外、校内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开展面向学生学术讲座活动。

1、各单位按副高职以上教师每年人均做一次学术讲座为基数,做好本单位2008年面向学生学术讲座计划。

2、各单位要根据《 面向学生学术讲座管理暂行办法》中“讲座人员要求”安排教师讲座,讲师一般不应安排讲座,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如做讲座,应由所在院系领导批准。

3、聘请院外讲座专家,强调应为某领域知名教授、专家、副厅级以上政府公务员或大型企业的高管,并具备相当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

4、本校教师讲座均计入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

科研处              

2008年2月28日       

 

热点新闻

通知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