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乐:自备一首独唱作品或片断(伴奏可用钢琴或CD伴奏盘,钢琴伴奏请自带伴奏员),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2.器乐(管乐、弦乐、打击乐):自备一首独奏作品或片段(我校只提供弦贝斯、小军鼓、定音鼓、架子鼓、大号、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视奏;
3.舞蹈:自备一段舞蹈表演(音乐CD自备),基本功,模仿。
1.考生于2008年1月12日领取准考证后,请于2008年1月15日登录我校网站查询相应的签到时间,网址http://www.bwu.edu.cn。测试当天请考生严格按照该时间签到,签到后抽签决定组内测试顺序。
4.声乐、器乐、钢琴类考生自备节目应控制在3分钟以内,舞蹈类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5.我校为考生提供乐谱架、弦贝斯、小军鼓、定音鼓、架子鼓、大号、钢琴及必要的音响设备,其它相关乐器、服装、道具等请考生自备。
6.若个别测试项目考生较多,考试时间则按序号顺延。
7.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
2008年艺术特长生艺术水平测试准考证》参加规定类别的测试。
8.测试结束一周内,在校园网上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10.已在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考生如未在签到时间安排名单之中,请速与我校联系,电话:89534406,安老师、丁老师。